ICP备案是任何一家中国网站(无论是经营性还是非经营)开通运营的必备程序;ICP备案主体是确定一家网站的运营主体及责任主体的主要法律指标。
ICP备案政策一直多变。进入2018年,工信部陆续发布了《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》(下称“通知”)等政策,其主要变化包括但不限于:
(1)备案网站若使用境外域名(境外未批复的管理机构管理的域名,或通过境外注册机构注册的域名,或境外主体注册持有的域名),将无法通过新增备案。
(2)已经取得的备案号若使用境外域名的,将无法通过备案修改(部分管局或ISP具体执行有差异)。
(3)备案网站的备案主体与域名持有主体不一致的,将无法通过新增备案。
(4)企业内部站点(例如工会、CRM、OA等)若使用域名访问的,该站点未办理备案的,电信运营商将关闭企业宽带的80、8080等IIS常用端口。
(5) ISP将限制同一个服务器(IP地址)的备案站点数量;等等。
上述政策变化,对于企业的网络接入方式影响重大。尤其是对跨国经营的外企而言,其主域名往往是由总部持有并注册在境外,其直接影响就是无法办理新增备案或者修改备案。
当然,针对上述影响,黄春林律师在个案法律服务过程中,结合各企业的网络接入情况、各地监管政策及ISP的具体要求,也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、可行的解决/替代方案,欢迎来信来函交流。